(时间节点:2月17日)关于做好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第三期建设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4-01-17浏览次数:10

各有关二级单位、课题负责人:

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课题及资金管理办法》《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州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相关课题结题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结题验收范围为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2021年立项资助课题(见附件1)。

二、结题验收依据

结题验收依据为课题任务书(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侧重对课题研究成果的水平与质量进行评议。提交的研究成果须标注“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课题”“课题编号”。

三、结题验收程序

1.材料上报阶段:2024117日—2024217,课题负责人在完成课题任务书(申报书)确定的研究内容和技术指标基础上,提交《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验收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2.专家评议和终审评议阶段:协同创新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对照课题任务书(申报书),审核验收材料,组织校内外同行专家对提交结题申请的课题进行评审。由常州工学院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委员会审核确定验收结果,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课题结题验收通过后,请课题负责人将相关材料(验收申请表、课题工作总结、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胶装合订本2,提交至协同创新办公室。

四、结题验收材料及报送要求

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验收申请表》(附件2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

2.《课题工作总结》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Word格式),具体内容包括:课题背景,研究内容(重点),研究结论,研究创新之处,课题成果等。

3.《课题研究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PDF格式,需合成1PDF文件)。

4.上述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协同创新办公室(2月24日前),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2月17日前):skc@oa.czu.cn

五、联系人及电话

人:张老师    地址:行政楼446  电话:13815012935

邮箱:skc@oa.czu.cn

附件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验收课题一览表.xlsx 

附件2: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验收申请表.doc

 

社科处/协同创新办公室

                                202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