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立项资助课题的管理工作,提高课题完成质量,促进多出优秀成果,根据《江苏高等学校协同创新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及常州工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常工政〔2018〕7号)等有关规定,中心将开展重点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的范围
2019年立项的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课题(附件2)。
二、中期检查的内容
课题的中期检查,主要对照《课题计划任务书》要求,检查以下内容:
1.课题执行基本情况;
2.课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及应用情况;
3.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建议;
4.课题经费使用情况;
5.课题重要事项变更情况。
本次检查结果将作为学校评估课题进展情况的基本依据。凡出现下列情形的课题,将视情作出撤项并追回已拨付经费等处理。
1.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
2.自立项以来未按《课题计划任务书》设定的研究进度安排开展的研究工作,未取得相应阶段性成果;
3.课题负责人因工作变动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主持研究工作,或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课题负责人;
4.违反规定使用研究经费。
三、中期检查形式及要求
根据工作安排,课题中期检查为:材料检查。
材料检查
1.报送材料:
(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重点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1)2份及其电子版,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阶段性成果复印件1套。
2.报送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前;
(2)中期检查纸质材料报送至协同创新办公室(行政楼447),电子材料发送至skc@oa.czu.cn。
请有关单位、课题负责人高度重视课题的中期检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中期检查材料提交及汇报准备工作。
联系人:郑久良 电话:0519-88510162 18755122586
附件:1.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
2.江苏高校文化创意协同创新中心2019年课题一览表
协同创新办公室
2021年7月1日